全运会期间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 保障安全
类型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17/8/22
为保障全运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、有序、畅通,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,在本市通行的载货汽车、专项作业车须严格遵守我市相关限行管理措施。同时,自2017年8月25日起至9月10日止,对持有通行证的载货汽车、专项作业车采取以下管理措施,持有市内日间通行证的载货汽车、专项作业车,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外环线以内(不含外环线)道路通行。持有外环线上日间通行证的载货汽车、专项作业车,每日7时至19时禁止在外环线上通行。
同时为确保全运会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避免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(含剧毒化学品)的重大事故,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10日,在天津市域范围内禁止危险化学品(含剧毒化学品)运输车辆(包括持有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》和《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》的车辆)通行。